本网讯 根据湘人社发〔2016〕41号文件精神:从2016年1月1日起,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,调待所需资金由省、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%。目前,我区城乡居保中心已全面完成此次调待工作,争取区级配套428340元,为全区16373名待遇领取人员提高和补发了1-9月的基础养老金共计368392.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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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zhuhu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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