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 4月12日,21位残疾人来到珠晖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,感谢法律援助为残疾人作主,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2015年11月19日,衡阳华明生化有限公司21位残疾人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,申请法律援助。中心特事特办马上立案,指派中心马律师承办该案。马律师受理后,立即向当事人询问相关情况。据了解,21位残疾人于2011年下半年到衡阳华明生化有限公司工作,工作期间该公司以低于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申请人工资,自2014年11月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2015年1月起,该公司因停产要求申请人回家休息,至今只发了2个月生活费共600元,停产后也没有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。
得知情况后,马律师准备材料向珠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。经过仲裁委开庭审理,多次调解,通过多轮协商,终于在2015年12月18日达成调解协议:该公司补偿21位残疾人每人15000元至2016年3月底前付清,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到2015年9月份由公司负责办理。协议签订后,在该中心多次督促下,补偿款已在3月30日全部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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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redclou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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